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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苑业主委员会换届

 
    国务院今年6月8日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必须经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为了更好地维护龙苑业主利益。7月23日,在云集街办和房管局物管科的监督下,经龙苑在家住户150多户业主的投票选举,诞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9人。
    据了解,业主委员会中有4人将连任,整个业主委员会中有律师2人、退休干部2人、警察2人、公务员2人、私企老板1人,9人均系高票当选,业主委员会的换届对改善物业管理现状起到明显作用:1、解决了物业管理企业与建设单位的关系;2、解决了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3、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能代表最广大业主利益。据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按新物业管理条例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将有效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合法权益。
    近两年来,龙苑小区物业管理处在业主委员会、全体业主及社区居委会的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下,抓紧小区的硬、软件环境建设,使小区内的环境卫生、治安管理、计生服务、文化娱乐等方面工作,得到长足发展,文明创建成效明显,为云集社区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02年,小区被评为云集街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并被授予区级文明示范小区称号。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和云集街办、社区居民委员会一道,把龙苑住宅小区创建为“环境优美、秩序井然、服务优良、文明和谐“的新小康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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