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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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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46号令《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岳证发[1999]2号《岳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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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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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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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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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书或委托书;
2、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代管(托管)协议或其他证明其具有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
3、房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技术档案、资料和有关文件及情况;
4、鉴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或委托人无法提供前款第(三)向资料的,由鉴定机构现场查勘、测试。
因鉴定需要对房屋隐藏部位作必要的开凿剖析检查,当事人应当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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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岳阳市城市房屋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申请表(到安全办领空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任命书;
4、企业章程;
5、企业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职称(或学历证书);
6、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作上岗证书;
7、职工劳动合同;
8、企业生产经营的场地证明;
9、其它需要出具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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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
3、装修装饰方案;
4、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须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5、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要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者或施工方案;
6、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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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违法处罚
(对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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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限期改正;
2、降低资质;
3、吊销资质证书;
4、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工程造价的3%以下的罚款;
5、罚款。
46号令第24条、第25条、第26条;110号令36条、37条、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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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限期改正;
2、降低资质;
3、吊销资质证书;
4、罚款。
46号令第24条、第25条、第26条;110号令36条、37条、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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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责令限期改正;
2、降低资质;
3、吊销资质证书;
4、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工程造价的3%以下的罚款;
5、罚款。
46号令第24条、第25条、第26条;110号令36条、37条、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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