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南之十五(双击滚屏)
房改售房个人需要提交资料:
工 作 流 程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个人购房协议书(如标准价和过渡价一并到位收取原件各一份(原件)
3、侪房评估表(如标准价和过渡价一并到位收取原件各一份(原件)
4、购房人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5、购房发票(复印件)
6、标准价向成本价过渡时,须提供原原70%《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房产局一楼办理测绘联系单(献福路3号)
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四楼)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登记手续
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四楼)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领收费通知单
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局窗口(四楼)办理纳税手续
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四楼)办理交费凭据
市行政服务中心商业银行大厅(一楼)交纳税费
收费
一、收费标准:
房改售房(对个人)发证(房改办收取)。
(一)、产权登记费60/套;
(二)、手续费60/套;
二、监督电话:0717—6743913
三、地址:宜昌市献福路3号
市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局窗口(四楼)办理领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