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行业管理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强化行业管理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 陈颖宜同志在全市房产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2007 年 9 月 4 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市政府副市长王宏强同意召开的一次全市房管系统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一下今年来的主要工作,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我们的工作重点,研究推动工作、落实目标责任的措施和办法,确保今年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会后紧接着还要召开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分解“十一五”期间经济房、廉租房建设的各项指标,落实有关任务目标。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今年来的主要工作

今年来,全市房管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宜昌房产管理要走在中部地区同等城市发展前列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为重点,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行业管理,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上半年,全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 26.62 亿元,同比增长 33.1% ;新开工面积 156.64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73.4% ;商品房预售面积 75.14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342% ;商品房实际销售 55.95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 2.53% ;商品房销售均价 2424 元,同比增长 2% 。总之, 2007 年上半年,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态势良好,投资活跃,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房价稳中有升,市场运行平稳。

(一)、切实关注民生问题,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机制

1 、稳步实施廉租住房制度,有效解决“双困户”住房困难。

市城区从 2006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廉租住房制度,按照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10 平方米的保障标准和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 7 元的补贴标准,对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8 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发放租金补贴,实施住房保障。截止 8 月,累计为 682 户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家庭发放租金补贴 113 万元,惠及 1557 人。在实施租金补贴的同时,启动了实物配租工作,城区在经济房民惠小区规划建设了 96 套廉租住房,部分县市向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进行了实物配租。

各县市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通过明确机构、摸底调查、出台政策、制定标准、落实资金,因地制宜地对住房双困家庭逐步实施住房保障,解决住房困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2000 年宜都市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启动廉租房建设,累计建设廉租房 108 套、 7700 平方米,安置特困家庭 108 户 365 人;为 368 户廉租房保障家庭发放租金补贴 12.97 万元。兴山县结合移民搬迁,通过改建空置办公用房、集体宿舍及新建搬迁置换房,解决了 751 户家庭的住房困难。枝江市对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14 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按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 2 元的标准,累计发放租金补贴 280 户 16.3 万元。秭归、远安从 2006 年 1 月 1 日开始发放租金补贴,秭归为 97 户双困家庭发放租金补贴 3.7 万多元,远安为 125 户双困家庭发放了租金补贴。五峰对人均住房居住面积 18 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实施住房保障,今年落实保障资金 9 万元。长阳通过改建闲置住宅楼,建成 18 套廉租房,解决了县制药厂下岗职工的住房困难。当阳对首批 172 户 359 人发放了廉租房租金补贴。夷陵区制定完善了廉租房相关配套政策。

2 、加快经济房建设步伐,积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市城区经济房碧翠苑小区 8.3 万平方米、 1080 套住房已在今年上半年全部建成并交付使用。经济房民悦小区一、二期工程 4.5 万平方米、 518 套住房已竣工交付使用,三期工程 2 万平方米、 300 套住房正在紧张施工,计划年底竣工。去年底开工建设的经济房民惠小区 5 万平方米、 624 套住房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计划年底封顶,明年 6 月 30 前交付使用。占地 125 亩的经济房民益家园,正在进行前期征地、拆迁和规划设计工作,计划今年 10 月 30 日前开工建设。

在抓好经济房项目建设的同时,我们根据实际情况,依照经济房政策,适度安排困难企业集资建房,着力解决企业职工住房困难。截止今年 8 月, 经企业申请和调查核实,报请市政府批准煤炭地质 125 队、宜昌船舶柴油机厂、中南橡胶厂等 8 家企业单位集资建房 17.26 万平方米。

各县市经济房建设也取得了较大进展。兴山县通过新建改建,建设经济房近 5 万平方米、 550 套住房,支持兴发集团自筹资金建设了 10 万平方米、 1000 套住房的梅苑小区,有效地解决了企业职工的住房困难。五峰建设了占地 13 亩、建筑面积 2.9 万平方米的经济房古潭小区。长阳完成了经济房三里店小区前期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建设 64 套 5 千平方米经济房。

3 、坚持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

自 2003 年 1 月市城区开始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以来,截止今年 8 月,全市累计审批 345 家机关事业单位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 1.5 亿元,按月补贴累计发放 8238 万元。与此同时,按照“因企制宜、分类指导、民主决策、方案自选”的原则,坚持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坚持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累计审批三峡工行、中国银行三峡分行、桃花岭饭店等 28 家企业发放住房补贴 1.38 亿元,补贴职工 6615 人。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实施,提高了职工购房支付能力,有效地支持他们在市场上自主择房,改善住房条件。

4 、严格审批公房售后维修基金,做好房屋维修维护工作,确

保住房安全正常使用。

按照单位申报、现场勘察、预算审核、政府审批、财政拨款的

程序,今年累计审批 88 家房改单位使用公房售后维修基金 475.5 万元,专项用于已售公房的维修维护,确保住房安全和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及正常使用。

(二)、大力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打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1 、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净化房地产市场。

根据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八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全国房地产市场整治电视电话会精神,我局会同市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宜昌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整治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设立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和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全面整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以及中介服务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市城区 57 个在建房地产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个别存在的擅自修改商品房销售示范合同、不按规定交房、延长房产证办证期限、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未列入合同等损害购房人权益的行为进行了纠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37 份,责令限期整改。各县市区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紧锣密鼓地开展整顿工作,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准入制度、“一价清”制度、预售制度,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房地产市场。

2 、以“放心房”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房地产市场诚信建设。

我局会同市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工商、税务、劳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暂行办法》,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对查证落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行为及时通报并记录在案,建立信用档案,以此鼓励守信,惩戒失信,引导企业诚实合法经营。在此基础上,开展承诺销售“放心房”活动,对入住率达到 50% 以上的项目,通过企业自评、媒体公示、群众评议、专家考评的方式,评选“宜昌市销售放心房”企业,建立房地产市场诚信机制,打造诚信环境。在今年的春季房交会上,评选表彰销售“放心房”企业 10 家。

(三)、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切实加强行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 、全程服务好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拆迁管理与协调服务。

为支持商业步行街、城东大道、宜万铁路及中心商务区、城市干道刷黑改造等一批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城市服务功能的重点项目建设,我们按照政府确定的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扎实做好工程建设前期拆迁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有力地支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今年来,共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17 份,批准拆迁面积 17.8 万平方米。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加大拆迁监管力度,规范拆迁行为,对城区 29 个拆迁基地指派专人实施监管,深入拆迁现场、了解拆迁进度、指导拆迁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拆迁调解和裁决,化解拆迁矛盾,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今年来,在拆迁当事人的申请下,组织了 41 次拆迁调解,受理拆迁行政裁决 16 件,下达行政裁决书 7 份,裁决拆迁面积 673 平方米。

2 、积极探索非成片住宅小区社会化物业管理模式,努力建设

宜居环境。

今年 5 月,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到河南洛阳、南阳、许昌等地专

题考察了非成片住宅小区社会化物业管理工作,总结出了“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区街为主、财政出资、企业参与”的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和管理模式,并在万寿花园、华兴小区开展试点,总结经验。会同西陵区建设局、伍家岗区建设局、葛洲坝集团城管局、房改办等单位对市城区旧住宅小区(大厦)的现状进行摸底调查,准确掌握相关情况,为下一步启动社会化物业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根据调查,共划分 489 个旧住宅小区(大厦),涉及住户 93805 户,总建筑面积 620 万平方米。与此同时,积极加强房屋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工作,杜绝日后房屋维修资金短缺隐患。今年 5 月,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和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工作的通知》,规定从 6 月 1 日起,商品房屋销售时,由购房人按购房款项 2% 缴交维修资金,开发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造价 2% 提取维修资金,维修资金归业主共有,专项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这项政策的实施,为房屋安全使用提供了政策和资金保障。截止 8 月底,市城区共归集商品房维修资金 832 万元。

3 、扎实做好危房和棚户区调查登记,为后续改造打下基础。

在今年 4 至 5 月的清产核资工作中,我们对市城区直管公房中的危房进行了认真排查,确认危房 64 栋,建筑面积 2.22 万平方米,危房住户 599 户。同时,针对学院街办辖区棚户区相对集中的现状,组织 8 名同志分成四个调查小组,对中书街、民主路、学院街三个社区内的所有房屋逐户摸底调查,按产权性质、使用性质进行分类,共登记房屋 452 栋、 1387 户,总建筑面积 8 万余平方米,为后续改造工作打下了基础。

4 、建立图文网络系统,推进自动化建设,实现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规范化、电算化。

目前,我局已完成库存 20 余万份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的整理及数字化录入工作,建立了房屋产权产籍电子档案。同时,运用 GPS 系统对城区房屋地籍图修测补测,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和房产分丘图两图并列,实现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规范化、电算化,产权产籍资料查阅方便快捷。

5 、实行商品房预售楼盘报表制度,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

对新建商品房实行预售楼盘报表制度,开展图档对应和数字化录入,及时准确地掌握商品房预售和办证情况,为建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打下了基础。目前,已完成 58595 套商品房资料的图档对应工作。

6 、认真开展白蚁防治和安全鉴定工作,确保房屋安全使用。

截止 8 月,市城区实施白蚁灭治面积 25 万平方米,白蚁预防 82 栋房屋、 75.9 万平方米。实施房屋安全鉴定 365 栋、 31 万平方米,有效保证了房屋安全使用。

(四)、扎实做好市政府部署的专项工作

1 、认真开展清产核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要求,动员九家预算管理单位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整合资源,补充和完善财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开展了“三清理”:一是清理基本情况,即人员编制、数量、结构情况;二是清理帐务,即各种银行帐户、会计核算科目、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等;三是清理财产,即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帐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清查。在“三清理”基础上,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市房产局加强基层单位财务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年度预算编制、收支管理、会计核算、资产购置处置、会计档案管理、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加强源头治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 、积极稳妥地开展脱钩改制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市直机关所属企业单位脱钩改制工作的意见,我局从今年 4 月正式启动脱钩改制工作,明确今明两年 8 家局属企事业单位与局机关脱钩,其中今年市住房物业管理公司、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市中兴公司、市经济房中心 4 家企事业单位应在年底与局机关脱钩改制,改制职工人数为 187 人。为加强对脱钩改制工作的领导,确保职工思想情绪稳定,生产经营稳定,我局成立了脱钩改制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实施意见,进行了深入动员。 4 家脱钩改制单位在清产核资、盘点债权债务的基础上,现正在选聘中介机构,开展资产评估。

3 、认真、踏实开展“三城联创”。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目标,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宜昌市“三城联创”重点责任分解方案》,结合我局行政管理职能和工作实际,下发了《关于“三城联创”工作责任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了我局负责管理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物业小区、服务窗口、公务用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达标要求、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科室及达标时间,积极开展我局管辖范围内的创建工作。一是出资 5 万元,清理小南湖 11 号、 12 号拆危空地上的垃圾,并浇筑混凝土进行地面硬化,为社区居民提供休闲活动场地。二是在城区各个拆迁现场四周砌筑围墙,实行封闭式管理。三是在局系统单位开发建设的金缔华城、飞鹤小区、碧翠苑小区建筑工地开展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大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责任到位、管理到位。四是在局机关推广应用普通话,全体公务员普通话测试达标。

上半年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对我们的要求,离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望,离我们确定的奋斗目标还有不少差距,比如在住房保障工作方面,经济适用房的有效供给明显不足,城区廉租房实物配租尚未实施;在行业管理方面,对商品房预售的监管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非成片住宅小区的整治和社会化物业管理尚需部门联动,城市房屋拆迁矛盾日益突出,难度日益加大,应对手段相对滞后;在社会服务方面,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不够等等。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千方百计解决好这些困难和问题,才能推动工作向前进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满足群众住房需要。

二、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今年还有不到四个月时间,我们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房地产业宏观政策,紧紧围绕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工作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住房难、住房贵”作为突破口,全面加强行业监管,大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努力构建和谐房产。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

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今年 7 月,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 8 月初,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全市各级房管部门一定要把住房保障作为今后长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国发 [2007]24 号、鄂政发 [2007]42 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完善住房保障政策,认真抓好廉租住房资金和实物配租房源落实,抓好经济适用房建设土地划拨和收费优惠政策落实,加快棚户区改造和非成片住宅区综合整治,确保今年底全市各县市区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8 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使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买得到、买得起或租得到、租得起合适的住房,逐步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目标。

(二)、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步伐,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今年 7 月在全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会上,我市与省政府签订了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十一五”期间,全市城区竣工经济适用房 100 万平方米,年均竣工 20 万平方米。今年已是“十一五”第二年,经济适用房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必须超越常规,加快工作节奏,加快建设步伐,多管齐下,确保完成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一是抓紧在建项目施工。经济适用房民惠小区 5 万平方米主体工程一定要在年底完工,确保明年 6 月 30 日竣工交付使用。二是抓实新开工项目启动工作。占地 125 亩的经济适用房民益家园建设要抓紧进行,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合益村项目建设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和经济适用房示范工程的要求,做好方案设计。按照整体搬迁、异地集中安置的原则,加快房屋拆迁,确保今年 10 月 30 日破土动工,两年建成投入使用。三是抓好后续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协调土地、规划部门,申报城东生态新区 200 亩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纳入明年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四是加强集资建房协调检查工作。对市政府审批同意进行集资建房的困难企业要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帮助落实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计划如期竣工交付使用,有效解决企业职工住房困难。五是开展经济适用房市场调查。 8 月 10 日至 9 月 10 日,设立窗口集中受理市城区经济适用房购房申请,进行调查公示和备案登记,准确掌握市场需求,为后续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三)、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有效解决“双困家庭”住房问题

一是启动实物配租工作。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在年底前确定 100 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对象,逐步解决孤、老、病、残及急需救助的特困家庭住房问题。“十一五”后三年每年配建廉租住房 150 套。二是研究制定符合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条件的直管公房住户纳入实物配租对象的管理办法,扩大实物配租房源和覆盖面。三是根据廉租住房资金来源的增加,适时提高租金补贴标准。四是扩大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

(四)、尽快启动危房和棚户区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改变旧城区面貌

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提出“十一五”期间,改造 1.5 万平方米直管公房危房和 5000 户棚户区房屋,体现了党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和体贴。我们作为职能部门,要尽快启动危房和棚户区改造,把市委、市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温暖尽快送到广大市民手中,要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借鉴北京洒仙桥旧城改造方法,在经济适用房政策框架内,制定我市危房和棚户区改造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五)、继续服务好市政府重点工程及城市配套功能项目拆迁工作

要充分发挥拆迁主管部门作用,为市政道路改扩建工程及商业步行街、中心商务区、华强物流等城市配套功能项目拆迁服好务。要加强商业步行街拆迁协调工作,加强中心商务区拆迁指导工作,加强华强物流项目拆迁的组织参与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在工作中,要依法依规,保护好拆迁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友情操作。

(六)、加强行业管理,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交易、中介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设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房地产市场。同时,以实名制购房为基础,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及时准确地掌握房地产市场销售情况,分析市场走势,科学应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是提高产权产籍现代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产权产籍图文网络系统,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实现“以图管房、网上登记、图文并茂、数字管理”。同时,根据即将实施的《物权法》和即将出台的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及时清理修改相关产权产籍管理规定和登记程序,完善相关审核制度和工作标准,使产权产籍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三是拆迁管理与服务并重。一方面要为城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拆迁服好务,加大拆迁政策宣传,加强拆迁纠纷调处,加强拆迁工作指导,加强拆迁人员培训,另一方面,要围绕即将实施的《物权法》和新的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法规,及时调整拆迁工作思路,研究新的管理模式,完善相关管理办法,规范拆迁具体行为,落实拆迁责任制度,严肃查处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杜绝野蛮拆迁,减少拆迁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规范直管公房管理。对直管公房实行台帐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和结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要完善直管公房异动管理办法,严格异动审批程序,确保直管公房这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是启动非成片住宅小区社会化物业管理工作。在借鉴外地经验作法的基础上,结合宜昌实际,制定非成片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和社会化物业管理办法,并积极开展试点,摸索经验,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彻底改变我市非成片住宅小区的环境面貌,美化人居环境。

六是加大商品房维修资金收缴力度。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归集工作的通知》规定,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新建商品房维修资金的收缴力度,确保房屋保修期满后的正常维修维护。

七是加强白蚁防治科学研究和公共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在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今天,白蚁防治工作要主动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内容,扩大自身影响。要加强白蚁防治药物、防治方法的课题研究,提高白蚁防治工作的环保科技含量。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要在房屋安全使用上下功夫,以公共建筑强制安全鉴定为突破口,提高房屋安全鉴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积极稳妥地做好脱钩改制工作

开展脱钩改制工作,是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需要,是完善社会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需要。今年,局属 4 家企事业单位纳入了脱钩改制范畴,这 4 家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在完成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基础上,按照既有利于职工思想情绪稳定,有利于承续企业发展,同时又符合脱钩改制相关政策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脱钩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提请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报市脱钩改制办批复实施。这项工作必须在年底前完成。

(八)、扎实做好“三城联创”工作

全局系统“三城联创”工作要按照宜市房 [2007]41 号文件《关于“三城联创”工作责任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做好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卫生打扫,物业小区技防、人防、消防设施的补充完善,服务窗口的规范达标及公务用语的普通话推广。在创建工作中,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如期完成整改并工作达标,为我市“三城联创”作出应有贡献。

(九)、认真开展“五好”基层党组织、文明机关、群众满意机关创建工作

对照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颁布的“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标准和文明机关、群众满意机关评选标准,在全局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工作,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在局机关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创群众满意机关活动,推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树立“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形象,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同志们,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不断开创房产管理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为宜昌走在中部地区同等城市发展前列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建立健全源头治腐制度

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化发展

——杨强华同志在市房管系统源头治腐

制度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房管系统源头治腐制度建设大会,是经局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 6.25 ”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市源头治腐制度建设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房管系统源头治腐制度建设,防微杜渐,不断强化反腐倡廉,确保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刚才,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李佑才在全市源头治腐制度建设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房地产权监理处、万寿桥房管所作了交流发言,他们立足实际,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考核执行,规范工作行为的做法值得各单位学习和借鉴。待会儿市纪委领导还要作重要指示。下面,我就加强房管系统源头治腐制度建设 , 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败体系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源头治腐制度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胡锦涛总书记“ 6.25 ”重要讲话,都强调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从规范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源头治腐制度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建章立制和监督执行,推动房管系统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促进我们的事业不断进步。

(一)加强源头治腐制度建设,是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的客观需要。

当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是这一时期的阶段性特征。在这一阶段,由于制度上的漏洞和体制上的缺陷,腐败现象在某些部门、某些领域处于易发多发态势,而且腐败手法越来越隐蔽,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经济危害越来越深,社会影响越来越广。究其原因,除了个人主观思想变质,私欲膨胀外,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 , 或者有制度不执行、执行不力也是重要的客观原因,它给了腐败分子可乘之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是有主观、客观原因的,如果我们建立健全工作规章和管理制度,从客观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就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就能更好地保护改革成果、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源头治腐制度建设,是加强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在“ 6.25 ”讲话中强调,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三个更加注重”突出了源头治理腐败的基础性作用和决定性效果。更加注重治本,就是要求我们深入研究腐败现象滋生的本质和特点,采取针对措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更加注重预防,就是要求我们关口前移,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和监督管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就是要求我们从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出发,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落实,形成用制度制权、管钱、用人的科学机制,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我们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度建设为切入口,把反腐倡廉融入到房地产行业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去,推动行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把握重点,切实加强源头治腐制度建设。

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源头治腐制度建设的意见》要求,结合房管工作实际,把源头治腐制度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从制权、管钱、用人入手,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切实抓好五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一)完善党员干部学习教育、选拨任用和民主监督制度。

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严格评学办法、强化学习效果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房管系统学习制度,在完善已有的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周四学习日、新春干部整训会、专题报告会等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创建学习型机关(单位)、部门(科室)和个人、外出学习考察撰写调研报告、研讨论文奖励等制度,坚持对党员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进行优良传统和求实作风教育,进行党纪国法和反腐倡廉教育,融于经常,贯穿始终,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金钱观、利益观,加强党性修养,自觉经受住各种考验,防止腐化堕落。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用好的作风选对的人。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局系统基层单位班子成员选拔任用工作,总结房地产权监理处、西陵房管所、万寿桥房管所等单位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以扩大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任期试用、交流轮岗等制度,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任期考察和绩效考核办法,落实基层单位行政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明确经济责任履行问题责任追究办法,将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置于全方位、多层面的监督之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民主监督和有效制约,防止权力滥用。

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并按照规定程序运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对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单位改革改制、重大投资、劳动保障、工效挂钩、破产安置等事项,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才能付诸实施。积极推行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的制度,强化民主制约。房地产权监理处在民主集中制落实上做得比较好,他们在房地产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和资金支付、在图文网络系统建设投资和软件设计以及交易市场对外招租等方面,坚持严格考察、公开招标、各付其责、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既保证了工程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节约了成本开支,这种做法值得总结推广。

(二)建立规范有序的权力运行机制

许多腐败现象的发生,都是源于权力运行机制失范、无序,失去有效监督的结果。建立规范有序的权力运行机制,可以有效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国家、省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一要求,进一步清理调整房地产行业管理行政许可、审核和备案事项,明确依据、范围和责任主体,编制相关目录,报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流程管理,按照依法、快捷、利民的原则,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产权证、拆迁许可证、维修资金使用、住房货币化分配、经济房申购、廉租房待遇申请、直管公房租赁转让等审批审核事项,按照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五个环节设置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条件和审批时限,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规范审批行为。房地产权处在房屋产权办证上实行流程管理,规范了办证行为,使工作更加透明、高效。

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系统,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建立局域网,实行办公自动化,实现无纸化办公。加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形成“外网受理,内网审批,外网反馈”的审批新机制,提高审批工作的科技含量,减少人工因素,加强实时监督。要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对房地产网全面改版升级,将我局的行政管理事项、社会服务工作及各项内部管理情况公之于众,提高房地产网的时效性,强化服务功能。

(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局系统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局属所有企事业单位全部实行预算管理,按管理权限上报审批,核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预算指标,并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倡导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实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将非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公司的非税收入纳入统一帐户监管,并严格按照批准预算支出,坚决杜绝多头开户和私设“小金库”现象。

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对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大宗物品采购和基本公用经费支出,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控制现金流通,减少公款开支漏洞。要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维修、差旅支出、办公用品采购等制度,规范公务行为,节约开支。

强化重点工程项目和专项资金监管。房屋维修资金、整治资金、拆除直管公房变现资金及局属各单位从事的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经济房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人审批,加强成本控制,严格内部核算。万寿桥房管所在金缔华城项目工程款支付上,执行“支付款申请表”制度,实行工程监理、现场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分管负责人、主管领导逐级会签,确保工程款支付合理有据。

加强资产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严格执行《会计法》、《现金管理条例》,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健全现金及各项存款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大宗固定资产购置处置审批制度,健全无形资产评估制度和对外投资可行性分析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无端流失。

(四)实行市场配置资源制度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招投标制度在市场运行中的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要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逐步完善房地产开发和经济房建设规划设计、建安施工、配套工程、材料采购招投标、城市建设房屋拆迁招投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招投标、直管公房商业门面拍租、经济房摇号销售等制度,优化资源配置,切实降低成本,最大限度发挥资产效益。

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对国有资产审计、评估、拍卖,必须由国资监管机构统一选聘资质高、实力强、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实施。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必须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严格执行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制度,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国有资产在交易中流失。特别要强化对直管公房的管理,严格直管公房租赁、转让、拆除管理程序,确保直管公房保值增值。

(五)深入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是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证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

要深入推行党务公开制度,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不断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党内事务。

局机关及有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要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过错追究制,对行政审批、审核、备案事项及其它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单位机密的事项向社会公开,公开审批流程、要件材料、办理时限、责任部门、收费标准,使行政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

从事社会服务的事业单位要深入推行事务公开制度,公开服务事项的受理程序、证明材料、服务时限、服务人员、收费依据和标准、服务时效,使社会服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更好地服务群众,满足需要。

企业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要深入推行厂务公开制度,按照上级关于做好厂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公开重大经营和管理决策、投资情况、福利开支、大宗物品采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及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在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及公开方式、公开档案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厂务公开收到实效,不流于形式。

三、加强领导,确保源头治腐制度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源头治腐制度建设,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任务繁重,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一气呵成,它有一个总结经验、形成制度、付诸执行、再总结经验、再完善制度、再付诸执行的反复过程,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源头治腐制度建设有一个长期的不断完善的过程。

全局各单位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主要负责人对制度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对制度建设负全面责任。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找准源头,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局里已制定了源头治理腐败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相关要求,成立了源头治腐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经过两年努力,建成房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同志们,源头治腐制度建设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让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 6.25 ”讲话精神和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要求,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房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谢谢大家。

 

200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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